[達克日記] 2011/9/30--鐵路與網路、迂儒與叫獸
[社論] 洪蘭:手機網路普遍 溝通徹底變了
我實在很不想繼續批評這位洪教授講的話了,
因為她老是說一些似是而非的爛話,還有一堆人相信她…
手機跟網路的普及,當然改變了溝通方式。
所以呢?
紙筆、印刷術、活版印刷也都一再地改變人類溝通的方式啊!
所以呢?
電話答錄,變成了語音信箱,它就不是留話了嗎?
實體信,變成了電子郵件,它就不是信件了嗎?
傳紙條,變成了即時通訊軟體丟訊息,它就不是短訊息了嗎?
所以呢?
洪蘭,妳想表達啥?
明明就是妳只知道用「教授的觀點看世界」,
從小到大就是天之驕子,沒有活過一般小孩子不管是四五六七八年級真正的幼年生活。
對,面對面講話,可以有語氣跟肢體動作,能表達得更全面。
只靠文字訊息沒辦法傳達這些感覺。
但,手機簡訊卻可以輕易記錄下來,事後查證,
面對面講話,除非特別錄影,否則大家的記憶不一定對得起來。
這只是一種新的工具而已,為何要畏懼它?
寫這種爛文章,妳跟清末那些害怕鐵路的迂儒與鄉民有啥差別?
Dark的「第三個」Blog,定址dark.idv.tw,長期收錄各種隨筆長文。 0x75E87aBF54a43560a8822a99CdF642fa8B62ea9F
星期五, 9月 30, 2011
星期五, 9月 16, 2011
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達克日記] 2011/9/16--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以社會契約論來看,
天賦人權,我們每個人天生就擁有自己所有的自由權力,
我們交出「一部份的權力」給了一個叫做「國家政府」的單位,交換政府的「保護」。
跟政府定下「社會契約」,
而這個契約就是「這個國家的法律」。
換而言之,政府得到了這些權力,
就應該要給予人民法律內(契約上)的保障,
這保障首先就是「生命與財產的自由和延續」。
任何破壞或違背人民「生命與財產的自由和延續」狀況,
都該是國家政府需要第一優先解決的問題,沒有其他藉口跟理由。
因為,當付出權力的主體死亡或消滅時,
這個權力自然也會跟著主體的死亡而消失。
一個根本沒有任何權力更沒有國民的國家政府,
也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與理由。
這也是為何「極權」政府會逐漸破敗的主要歷史原因之一。
因為極權政府往往到最後會夜郎自大到忘記國家的一切都是來自國民,
首腦的權力其實也都是來自人民。
今天,少子化問題,直接根屬於「生命權」,
理所當然是國家安全等級的危機,完全無須討論,也不是啥無條件上綱。
一旦出現少子化,所有的原因,
都該是國家政府該去排除的,不能丟回給人民,
否則,我們人民自己去找個無人小島生存就好,
為何要交出權力與稅收給這個國家政府?
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以社會契約論來看,
天賦人權,我們每個人天生就擁有自己所有的自由權力,
我們交出「一部份的權力」給了一個叫做「國家政府」的單位,交換政府的「保護」。
跟政府定下「社會契約」,
而這個契約就是「這個國家的法律」。
換而言之,政府得到了這些權力,
就應該要給予人民法律內(契約上)的保障,
這保障首先就是「生命與財產的自由和延續」。
任何破壞或違背人民「生命與財產的自由和延續」狀況,
都該是國家政府需要第一優先解決的問題,沒有其他藉口跟理由。
因為,當付出權力的主體死亡或消滅時,
這個權力自然也會跟著主體的死亡而消失。
一個根本沒有任何權力更沒有國民的國家政府,
也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與理由。
這也是為何「極權」政府會逐漸破敗的主要歷史原因之一。
因為極權政府往往到最後會夜郎自大到忘記國家的一切都是來自國民,
首腦的權力其實也都是來自人民。
今天,少子化問題,直接根屬於「生命權」,
理所當然是國家安全等級的危機,完全無須討論,也不是啥無條件上綱。
一旦出現少子化,所有的原因,
都該是國家政府該去排除的,不能丟回給人民,
否則,我們人民自己去找個無人小島生存就好,
為何要交出權力與稅收給這個國家政府?
星期四, 9月 01, 2011
不喜google(其三)
[達克日記] 2011/9/1--不喜google(其三)
認識我多年的人,應該都會知道我不喜歡Google。
這中間不全然是理性的,也不只是Google在某些事情上真的把我惹火了而已。
更多的,是一些情緒與個人喜好上的巨大差異。
但,這當然不代表我完全不用Google的東西與服務,
我沒有討厭Google到憎恨的地步。
就像人,有分好人跟壞人。
Google只是一個廣泛的品牌,我討厭Google裡面絕大多數事情,但不代表我覺得Google一無可取。
----
對我來說,
搜尋,我用WIKI百科的次數遠高於Google。(但,WIKI畢竟只能搜尋知識,其他東西還是要靠Google搜尋)
瀏覽器,我用FireFox遠高於Google的Chrome。
SmartPhone,我喜歡iPhone,而不用Google的Android。
生產力套件,我喜歡MS-Office,遠勝於Google Doc。
E-mail,我直到大約2010年開始,才勉強讓Gmail終於取代了hotmail。
(還有很多例子,但這幾個最具代表性。)
這是一種…怎麼說呢…行事風格的差距吧?
用比較容易理解的類比,
我的思考跟做事方式真的跟iPhone的設計理念比較像,
而跟Google Android是完全不搭嘎。
我完全無法理解Android上面設計那麼多個按鈕做啥?
為何離開現在這個視窗有兩種按鈕?
這兩種按鈕的差別究竟是啥?(攤手)
----
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8/05/01--不喜google(其一)
[達克日記] 2010/04/10--不喜google(其二)
認識我多年的人,應該都會知道我不喜歡Google。
這中間不全然是理性的,也不只是Google在某些事情上真的把我惹火了而已。
更多的,是一些情緒與個人喜好上的巨大差異。
但,這當然不代表我完全不用Google的東西與服務,
我沒有討厭Google到憎恨的地步。
就像人,有分好人跟壞人。
Google只是一個廣泛的品牌,我討厭Google裡面絕大多數事情,但不代表我覺得Google一無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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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
搜尋,我用WIKI百科的次數遠高於Google。(但,WIKI畢竟只能搜尋知識,其他東西還是要靠Google搜尋)
瀏覽器,我用FireFox遠高於Google的Chrome。
SmartPhone,我喜歡iPhone,而不用Google的Android。
生產力套件,我喜歡MS-Office,遠勝於Google Doc。
E-mail,我直到大約2010年開始,才勉強讓Gmail終於取代了hotmail。
(還有很多例子,但這幾個最具代表性。)
這是一種…怎麼說呢…行事風格的差距吧?
用比較容易理解的類比,
我的思考跟做事方式真的跟iPhone的設計理念比較像,
而跟Google Android是完全不搭嘎。
我完全無法理解Android上面設計那麼多個按鈕做啥?
為何離開現在這個視窗有兩種按鈕?
這兩種按鈕的差別究竟是啥?(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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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8/05/01--不喜google(其一)
[達克日記] 2010/04/10--不喜google(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