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4月 02, 2003

達克的尊重(其零)

[達克日記] 2003/04/02--達克的尊重(其零)

亦是一篇補寫的日記。

只是近日看到一些事情跟文章,讓我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些事件,有了一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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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年,不知為何,「尊重」兩個字莫名其妙地成為社會上的流行,
整天有人在我耳邊講尊重,到處看到的文章跟對話也都充滿了要求別人尊重之的內容。

但,每每要求別人尊重他的人,自己才是最不尊重別人的人,
一言敝之,就是「我最大,你們都要聽我的。」

用比較近的說法,那也許就是一種「中二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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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看到這種「尊重」,爭論到最後,都是沒有結果。

為何?
因為說話的雙方自己都不清楚「尊重」的定義為何?
更別提「尊重」的界線在哪裡。

同樣是打人,
父母打小孩,就不會不尊重?
那為何路人打路人就是不尊重?

同樣是上課喝水,
為何老師上課喝水,就不是對學生的不尊重?
而學生上課喝水,就是老師的不尊重?

等等...諸多各式各樣的例子。
尤其是情人與家人之間的「尊重」更是吵個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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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目中,尊重,跟自由與責任是有著相同的標準的。

「我只尊重需要負責任的人。」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同理,今天一件事,他要負責任時,他理應得到在這件事上的尊重,
其他不為這件事負責的人,沒資格要求尊重。

講白了,
地球人要不要在地球上養蟑螂,
不需要去詢問火星人的想法,不需要「尊重」火星人。

火星人不能衝到地球人面前大叫:
「蟑螂很髒!地球人要尊重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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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當有人跑來我面前哭訴別人不尊重他時,
我都會先問一件事:「你要抱怨的這件事,你負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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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日記:
[達克日記] 2010/06/21--達克的尊重(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