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月 27, 2009

台灣品牌的價值與售後?

[達克日記] 2009/11/27--台灣品牌的價值與售後?

會想寫這篇日記,起因是看到了這篇文章「~超瞎~華碩皇家說我的主機板是假板..不處理...」
文中的主角買了一塊寫有ASUS的主機板,壞了,
拿到ASUS的皇家維修站去想修,
保固期限尚未到期,但主角亦表明另外收費他也願意修,只要能把東西修好;
可,ASUS皇家維修站卻不願意修,
一開始給的理由是說這塊主機板是「假的」,
後來主角一直問怎麼可能是假的?
問到裡面出來了一位熟人,
熟人才表示這塊版子可能不是台灣本地經銷的貨,有可能是ASUS本來要賣到其他國家的,因此台灣方面不保固。

乍聽之下,那位熟人講的話「似乎」、「彷彿」好像有那麼一點道理。

但,這件事在01上已經引起了相當大的迴響與討論,
正反雙方的意見很明確在幾個點上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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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大半個討論串,
讓我想了很多事情。

我個人目前的想法是偏向某位網友說的:
「台灣是總公司,既然都送回台灣了,台灣方沒有理由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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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怎麼想,其實我沒有那麼清楚。

但,就我所見,台灣大多數人其實並不真正明白品牌價值與售後服務的重要性。

為何有些國家所經營出來的國際品牌,他們給人的印象就是產品極為耐用且售後服務可長達幾十年不變?

偏偏為何有些國家起家的國際品牌,東西看起來很漂亮、很便宜,賣得也不錯,
可,就是贏得不了許多真正長期在觀察與接觸此類產品的用戶青睞?

關鍵點往往並不在產品本身的外型與價格,
而在於「耐用與售後維修」。


以我個人來說,即便我再怎麼「愛台灣」,
電子資訊產品除非沒得選擇了,
否則我真的一點都不想再買台灣牌子的零組件,
技嘉、華碩……幾乎每一個牌子的地雷主機板我都買到過,
然後也都是千送萬修弄不好。

我買電腦,是要拿來用,
不是拿來玩,
更不是拿來讓自己受氣整天跑維修的。

我愛台灣,所以我不想浪費機車油錢,不想增加台灣空氣污染,
只為了把我的主機板送去修,
而且是漫無止盡地來來回回跑著送修。


別跟我講什麼:「唉啊,你運氣不好,別人買都不會這樣。」
我會堵回一句:「別人的水深火熱,你風涼話倒是講得很快樂啊。」


消費者觀感是很直接的,
而且通常只有一次機會。

一次爛了,這個顧客很有可能就永遠不會回來了。

「台灣」這塊主機板品牌,很慘烈的是在我遇到的狀況中還爛了不只一次,
是最少五、六次。


所以,最後我都決定直接買組裝好的品牌電腦,甚至是NB,
而且,絕對不買台灣牌子的。

至今,我自己用的幾台NB,
HP Evo N800v,保固三年內,問題:零,總壽命:五年又四個多月;
Thinkpad R61,目前用一年多,仍在保固內,問題:零。
這中間我為了這兩台NB都跑過維修站,原因都不是硬體問題,而是我要去買一些周邊或我想拷貝還原片,
跑維修站的經驗都還算很OK。

另外,台灣牌子的ASUS EEEPC經驗就相對差很多,
保固期是一年,
但不到九個月,喇叭跟鍵盤就都不行了,喇叭就算了,鍵盤卻不行!
為了這兩樣東西,我跑了四趟維修站,
最後我逼著工程師在我保固期內到之前把兩樣都換掉了,
用沒多久,現在鍵盤又有問題了。

EPC是很便宜,且本來就設計是用來當消耗品的,
但,無論怎麼說,保固期內它就是應該要有效運作啊!

鍵盤這種東西,我又沒拿鍵盤來摔,也沒敲打,
為何就是能輪流不同鍵莫名其妙沒反應呢?

喇叭為何就是能左右邊大小聲不一樣?右邊還常常會完全沒聲音?
因為家族遺傳,我個人平衡感不太好,所以左右邊聲音不一樣大小太嚴重的話,頭會痛會暈,
這對我來說非常嚴重,逼得我只能把EPC的喇叭長期關掉。

這很難讓我對ASUS製造的NB有啥太強烈的第二次信心。


同樣都是整台出貨的NB,
卻差得這麼多…

只能說,無怪人家對台灣牌子的印象這麼多年來無法改善。

星期日, 1月 18, 2009

愛,就別逼人捐消費卷

[達克日記] 2009/01/18--愛,就別逼人捐消費卷

今天,台灣第一次發消費卷,三千六。

而我,是非常心痛地在寫這篇日記。

這次台灣政府大規模舉債,來發行這樣的消費卷,原意就是要促進商業活動,達到某種程度的避免通貨緊縮與交易停滯。

自然,從這個消息一放出,許多公司行號或商店,無不卯足全力想盡各種方法來促銷,就是想賺取每位客戶手中的三千六百元消費卷,
而這,正是我們的政府與經濟體制所需要的。

同時間,所有的「公益團體」,也看準了這次機會,想盡辦法宣傳,希望有人能「發揮愛心」,把自己的消費卷捐給公益團體。


今天,消費卷真的發下來了,我個人忙於論文是還沒有時間回家去領,
但,已經有好多朋友來跟我抱怨,家人「半強迫」或「威脅」要求朋友把自己手上的消費卷部分或全部捐出來,給慈濟或任何公益團體,
弄得我的朋友們無一不反感。
(請注意,我目前主動去問跟有人主動來跟我抱怨,對這樣的「要求捐款」的反感率高達百分之一百。)


這讓我非常非常感慨。

這,真的是一種「愛」嗎?
這,真是一種「大愛」嗎?


相信,與我非常相熟的朋友,必然知道我對這些所謂的「公益團體」多有抱怨,
甚至有很多直指其用錢不當的論述。

但,基本上,我對這次公益團體們募捐消費卷的行動,是採取「消極接受」的態度,而不像以往對他們募集現金那麼反感,
因為,募集了現金去,他們會做太多,根本不是公益團體該做的行動,
可,消費卷捐了,他們仍然必須拿出來消費,這是符合消費卷原始立意的動作,
故此,我消極接受。


只是!
這絕對不代表有任何人,有任何權力強迫別人捐出消費卷。


真正的愛,是合理的同理心,是合理的包容,是合理的付出,以及推己及人的那份心情。

不管什麼動作,只要用到了「強迫」與「怨恨」甚至是「吵架」,
那就絕對不是一種「愛」了。


因此,
愛,就別逼人捐消費卷。


消費卷的政策、消費卷本身,都是一種愛,
不要把捐不捐款,弄得跟藍綠惡鬥一樣卑劣無恥。

讓我們的愛,純純淨淨,
讓我們的愛,一切發自內心,
讓我們的愛,始於本性。

愛,無須任何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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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8/06/11--環保的平衡?(其一)
[達克日記] 2008/11/15--五百億的消費卷?
[達克日記] 2008/11/18--幾百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