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月 01, 2006

理解與認同

[達克日記] 2006/1/1--理解與認同

語感是一種非常神奇的東西,
每種語言,在每個使用者的心目中,都是一種不同的工具與文化產品,
每個詞,會如何被一個使用者訴說或瞭解,又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狀況。

當在試著去認識一件事,或跟另一個人談論一件事時,
我經常會使用兩個詞「理解」與「認同」,
而這兩個詞,在我心目中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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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辭典:理解
3. 理解
注音一式 ㄌ|ˇ ㄐ|ㄝˇ
漢語拼音 l  ji 注音二式 l  ji
相似詞  剖析、明白、分解、分析、理會、了解、領會、領悟、解析、認識 相反詞 
了解、明白事理。宋史˙卷四三三˙儒林傳三˙林光朝傳:「然未嘗著書,惟口授學者,使之心通理解。」
能以自己的口語、文字或其他符號,將已知的事實與原理、原則作成解釋,稱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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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辭典:認同


1. 認同
注音一式 ㄖㄣˋ ㄊㄨㄥˊ
漢語拼音 r n t n 注音二式 r n t ng
個人在感情上喜歡某一個人或某一團體,因而在行為方式、價值標準等方面模倣,而使本人與他人或團體趨於一致的心理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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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國語辭典所言,這「理解」與「認同」這兩個詞有著巨大且截然不同的差距。

可惜的是,我總覺得,聽我說話的人往往並不瞭解我為何在某個狀況會使用這兩詞的其中任何一個。


當我使用「理解」時,例如我說:「我理解。」
這僅僅表示,我知道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大體對方想表達的事情我稍微可以知道了,我能用我的方式重述對方的想法。

但,這絕對不代表「我贊成」或「我支持」對方的想法。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受害者家屬出於憤恨,所以對殺人者動用了私刑。

這種事情,我「能理解」受害者家屬的心情;
但這絕非代表「我認同」、「我贊成」或「我支持」這種違法的行為。



當我使用「認同」時,例如我說:「我認同這個想法。」
這表示,我不僅「瞭解」,而且情感上我會想要一起推動這件事。

舉例來說,我對全力遏止校園暴力這種事就有很高度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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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這兩個詞的差距是非常明確且天差地遠的。

只是...我經常遇到有人分不清楚的狀況...(嘆氣)

星期四, 11月 03, 2005

十年網海

[達克日記] 2005/11/03--十年網海

剛剛在幫老師寫網頁時,
突然想到我之前一陣子寫過一篇瀏覽器日記,
[閒聊] 達克的瀏覽器使用史(1996~2005)
翻出來一看,
赫然發現:
「天啊!我玩網路超過十年了啊!!! XD」

雖然這篇日記上記錄的是1996開始,
但,那是「www用的瀏覽器」而已。

我最早第一次碰到網路是我國一95年的時候,
只是當時全英文介面的東西,
我也搞不太懂這東西能幹嘛就是了。

到了96年,
我才開始跟我國中死黨在玩telnet bbs。(笑)

我第一次認真地看網路上的東西,
也就是在大約1996年左右的巴哈姆特。
(巴哈姆特那時不曉得成立多久?)

不過,比較大量開始使用網路,
主要還是上了高一(1997下半)之後吧,
這時我自己家裡的電腦才終於有了自己的魔電。

之後沒多久就開始了瀏覽器大戰。


一路走來,也快十年了…

真的是光陰似箭啊…


不斷的進步,
我想,我也該學學新的東西了。 ^^;;;

星期四, 3月 17, 2005

一生之戀

[百秒隨筆] 一生之戀

一場橫亙一世的戀情,
便是阻於亞西與非北的大漠…

星期二, 3月 15, 2005

沁靜的月光

[百秒隨筆] 沁靜的月光

風兒撥過了半條弦,
灑下了一面碧…

雲慢慢地舞過,
她柔柔的舞指,
在星星的笑顏前,
抹去了傷心人的水晶。

這兒,是休息的地方。

好好享受,
這沁靜的月光。

星期二, 6月 15, 2004

注視

[百秒隨筆] 注視

不論,多少次的抗議,

仍吹不熄,

我願注視妳的希冀。


即便,千百里的相距,

卻還佇立,

等待妳的柔目一瞇。


明知,心碎如燼難起,

只是遙寄,

那最後一次的靜謐。


靜靜。

注。

視。

燈‧酒‧雲‧雪

[百秒隨筆] 燈‧酒‧雲‧雪

站進無燈的街口。


我看不見天空,

不只是金星,

我甚至看不見自己的心。


若是,之前飲下的那盅紅酒,

能沖淡些什麼…

是不是能先替我融開雲雪間的灰濛?


不再問,掌心間的餘溫可否?


只想聽見,過往的回聲…

轉身(其二)

[百秒隨筆] 轉身(其二)

在,星殞落的那刻,
清澈的光輝即將熄沒,
歌音唱詠著的,卻是靜默。

藏進了妳絮亂的舞步,
意志卻依舊頑固。

一起消逝在濃濃的夜雨街口,
永不回頭。

星期二, 6月 01, 2004

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三)

[達克日記] 2004/06/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三)

承[達克日記] 2004/01/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零)與
[達克日記] 2008/01/02--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七)。

【其三、為何作不到?(材料的重要性)】

在我談很多「科幻技術」時,我常會說:「這根本不可能。」

也許直接說不可能,顯得太過武斷,一兩百年後,今天我說不可能的事情或許都會實現,
可,當下我說不可能,其實多半是有一些根據的,如:
一、物理定律上的不可能
二、材料上的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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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理定律上的不可能:
這點其實很容易解釋,直接拿「能量守恆」跟「作功效率」來解釋即可。

我們都學過能量守恆,把一塊木頭拿去燒,假設這塊木頭原本包含了一百焦耳的能量,
它完全燒乾淨最多也就放出一百焦耳的熱能和其他能量總和,
不可能超過一百。

若今天有任何一個科幻作品告訴我們它超過了一百,而且完全不解釋多出來的是哪裡來的,
或者解釋得不合理,
那這必然不可能成立。


作功效率亦然,
你花了一百焦耳的能量去做一件事,例如把一杯水拿高,
這一百焦耳的能,轉換成水的位能時,最完美也只能轉換到一百焦耳的位能,
但這幾乎不可能,可能實際上水只增加了七或八十焦爾的位能,
其他減少的能量被你肌肉跟骨頭之間的摩擦力用掉了,
這就是一種做功效率不可能達成百分之一百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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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上的不可能:

這就稍微難解釋了一點點,
不過我們之前在【其一、太空電梯(軌道塔)】 時,
就有略略談到一點點材料科技上的問題了。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要做出一些工具時,必然要用一些材料,
而材料本身是否能達成我們的需求,往往成為我們能否完成這個工具的關鍵。

像我們談軌道塔時,就有提到,早期沒有發現奈米碳管這種夢幻材料之前,
我們幾乎沒辦法真的去作軌道塔,
因為當時我們手上夠硬的材料,如金屬鋁等,真的做到軌道塔需要的規格大小時,重量會重得太恐怖,
是奈米碳管的出現,才一舉解決硬度、韌度與密度的嚴苛要求。


反過來說,當一項我們期待的「科幻技術」,我們目前手上的材料仍然無法達成其技術所需的條件時,
我們也只能忍痛說:「這個科幻技術目前仍然不可能。」(或不可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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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究竟有多重要?

其實講穿了,我們可以直接從人類的文化史看起。

人類一路的文明,多半會從「石器時代」開始算起,
接著依序進入青銅器、鐵器等等…最後才進入工業時代。

而這中間我們拿來冠名或作時代分野的,其實就是當時人類用以做為工具材料的「材料」。

石器時代,顧名思義,當時的古人類用石頭當材料來作工具。
青銅器時代亦然,
鐵器時代亦然。

每得到一種新的材料,或者說,人類終於能「成熟地」應用一種新的材料時,
人類的科技與文明就會出現長足或突破性的進展機會。(請注意,我用的是「機會」,而不是肯定。)


講近一點的,十九世紀的工業革命,
其實就是人類再使用碳與鐵這兩樣燃料與材料的技術大幅度突破的結果。
(這之前我們累積了好幾百年甚至千年的研究。)

二十世紀中葉,二戰之後,
我們能一舉進入太空時代,
跟當時我們大量開始懂得應用鈦與一些合金的材料有很大的關係。

又輕又韌的金屬材料,得以讓我們的航太科技有驚人的表現。
(當然,同期間,燃料的進步也是不容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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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若要談「不可能」出現的夢幻材料,
最簡單,最容易表達的也就是鋼彈系列作品中所寫的「米氏粒子」,(詳情WIKI條目:米諾夫斯基粒子應用技術)
大概這種夢幻技術要「夢幻到米粒」的等級才有辦法實現核融合爐迷你化的程度。
(詳情請接【其八、核融合爐在地球表面是不可能的】 )

只可惜,我個人對米氏粒子的設定,有非常非常多的負面意見,
因為米粒本身的設定就是一連串的超級矛盾。

光是一點:
「要是米粒能阻攔所有其他的電磁波,那麼,我們要怎麼控制米粒?」

不能控制米粒,
我們就沒辦法把米粒維持出一個完整的、我們想要的形狀,(所以光劍跟I力場本身都是矛盾的存在)
不能做成我們想要的形狀,那要怎麼拿來做包裹核融合爐心的「牆壁」?



要是,技術面上能控制米粒,
那就代表「散播米粒到高濃度會阻絕電磁波」的狀態是可以克服的,
我們只要把控制米粒的技術拿出來推開那些米粒障礙就好了啊。

一方面說,米粒會阻攔所有的電磁波,
一方面卻又大拿必須控制米粒才能製造出來的武器打仗,
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到很扯的設定。

所以…米粒是「空想科學裡的夢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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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鋼彈》系列作品中,還有另一個非常有名的幻想夢幻材料,
那就是「鋼彈合金」。

我個人對鋼彈合金的印象就好了很多,至少比米粒好。
(詳情請見:【其四、人型機器人只是浪漫】 ,在此不多加贅述。)


可惜的是,《鋼彈》系列作品並沒有真正將「若有了米粒與鋼彈合金之後,人類科技能進步到什麼程度」描寫得很清楚正確。

應該說,設定出這兩種夢幻材料的「設定者」並不瞭解這兩種材料能做到多麼恐怖的境界,
只拿它們來作機器人(MS)打架與殖民地,實在是太暴殄天物了。

姑且不論米粒,因為它矛盾得太嚴重。

單單取得了「鋼彈合金」的技術,而且產量大到能做出兩三台動輒二三十米高的MS的話,
誰還拿它來作MS?

拿來作「裝甲」?
天啊,這形同是拿鑽石燒來取暖的浪費啊!

有了鋼彈合金,
所有目前我們因為軸承(機械零件的關節)不夠堅硬無法製造的裝置通通可以得到解決!

有了鋼彈合金,
所有太空船與殖民地因為外殼材料的改變,可以更加輕量化,
在相對論的狀態下,質量一旦變輕,
對遠航時燃料的需求將大幅度降低!



總之,若真有類似「鋼彈合金」的材料出現,
那一瞬間的材料技術突破,真的將會是革命性的,
至少遠比戰爭革命…

至於拿鋼彈合金這夢幻材料來打架有多麼…不智…
我們會在下一個單元:【其四、人型機器人只是浪漫】 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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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4/07/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四),
[達克日記] 2008/03/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八)。

星期日, 5月 23, 2004

梅子雨(其一)

[百秒隨筆] 梅子雨(其一)


啵。


輕啟一瓶,

梅子酒。


窩。


緩入千杯,

不停留。


窗外是雨,

滿天走…


卻是不飲。

卻是不隱。


卻是不隱…

星期四, 4月 01, 2004

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二之二)

[達克日記] 2004/04/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二之二

承[達克日記] 2004/03/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二之一),我們大致談完了之一的「光(電磁波)的基本性質」,我們繼續談之二的「二、雷射光束槍砲」。

二、雷射光束槍砲:

其實,星戰計畫所想做的,就是在間諜衛星上裝上超高輸出功率的雷射砲。
但,最後失敗在什麼地方?

很簡單,「若要真的做到有殺傷力,那隻雷射砲的體積恐怕得比月球還大!」

這是個笑話嗎?
能打壞區區一個飛彈的雷射砲,就要跟月球一樣大,
那我們乾脆拿月球那麼大的岩石,直接砸了敵國首都就好,保證方圓百里內吋草不生,
幹嘛做雷射砲?

很可惜,這完全不是一個笑話。
而且說跟月球一樣大,可能還算是高估了我們的技術力呢…

現今地球上最強大的「電磁波武器(?)」,肯定是這幾年風風光光、引起無數話題的「大型強子對撞器(簡稱LHC,附上WIKI條目)」了。

看完WIKI上關於LHC的描述,我們可以清楚知道,這東西大得嚇死人,建造時間長達數十年,
讓我們引用該條目中最「精采」的敘述:

wiki 寫到:

LHC包含了一個圓周為27公里的圓形隧道,因當地地形的緣故位於地下50至150公尺之間。[1] 這是先前大型電子正子加速器(LEP)所使用隧道的再利用。隧道本身直徑三公尺,位於同一平面上,並貫穿瑞士與法國邊境,主要的部份大半位於法國。雖然隧 道本身位於地底下,尚有許多地面設施如冷卻壓縮機,通風設備,控制電機設備,還有冷凍槽等等建構於其上。


嗯嗯,圓周27公里啊!
那以2πr的公式回去推算,LHC的半徑大約是4.3公里,
面積大約會是「58平方公里」而已~

嗯嗯,58平方公里嘛,只要打得死人,這「雷射砲」應該也還算值得了,您說是吧?
不過,LHC的殺傷力如何呢?
我們快樂地再度引用LHC條目中的一段來解釋:

wiki 寫到:

而粒子束中的總能量也高達725百萬焦耳(MJ)。只需要10−7總粒子能量便可以使超導磁鐵脫離超導態,而丟棄全部的加速粒子可相當於一個小型的爆炸。


1M = 10^6

也就是說LHC的雷射強度有:7.25 * 10^8 J。看起來真是威武啊!

這時候,我們就不得不拿一下星戰計畫的間諜衛星本來要摧毀的核彈威力來做一下比較了,在此我們再度引用wiki條目:核武器,好做一個數字上的比較。

wiki 寫到:

一磅的鈾-235裂變時可放出大約三千七百億焦耳的能量,約為82太焦耳/公斤 (TJ/kg)。


1T = 10^12

82 TJ = 8.2 * 10^13 J

呃…前面的數字就不看了…
光是一個後面跟的零只有八個,另一個有十三個…

(8.2 * 10^13) / (7.25 * 10^8) = 1.13 * 10^5

這…
地球上最強的雷射砲,裝置面積高達58平方公里,要裝上大約十萬多台,
才能比得上二戰末期,一公斤的鈾分裂彈。

這…這好像不只是一個笑話而已了吧?

月球也才多大,整個月球的表面積都拿來裝上LHC,也打不出一個初期核分裂彈的傷害。
(請注意喔,現在的戰略核彈裡面「絕對」不會只有一公斤的鈾而已…)


更有趣的是,核分裂彈的技術,1945年地球人就做出來了,
LHC起碼可也是2008年的技術喔。

1945年做的東西,強度是2008年某東西的十萬多倍,而且還便宜很多,這個再沒有腦子的人都知道該選哪一種了吧?


若真要講帥,雷射槍砲是很帥,
可是核彈可是有「香菇雲」的呢!
地球上,目前最帥的不就是香菇雲了嗎?XD



不過,把話說回來,為何我個人從來沒有在怕那些有的沒的所謂的手機啊、基地台的電磁波,也就是因為上面這些數據。

地球上目前最強大的電磁波產生器LHC,他最大功率所弄出來的電磁波也不過就這樣,不要說能傷人,他恐怕連直接打瞎我們的眼睛都辦不到。
原子彈可是貨真價實能燒掉人的眼睛喔,但那也是「燒掉」,那是溫度問題,不是輻射線本身造成的影響了。


而說穿了,目前體積與重量,小到可以裝在戰鬥機上的雷射,都可以輕易靠一面鏡子擋去,
這樣的雷射武器又真的哪有什麼殺傷力可言?

就算雷射看不見、而且跑得還很快,
但是,只要一層反光塗料就能輕易破解的話,
這根本就沒有值得當武器的價值啊。



好吧,既然雷射槍砲派不上用場,
那「雷射刀劍」呢?

鋼彈跟Jedi拿的光劍,可是帥得掉渣啊~
砍人砍免錢的啊~
還會嗡嗡叫呢~

光劍真的那麼威嗎?

敬請期待我們下一回的之三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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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日記:
[達克日記] 2004/05/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二之三)

[達克日記] 2008/10/26--生活何需恐懼?(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