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17, 2011

保護殼+悠遊卡(其一)

[達克日記] 2011/10/17--保護殼+悠遊卡(其一)

iPhone 4 也能與悠遊卡合體了

不是我想罵…你有點美感好嗎…Orz

1、請不要在產品背後印上這麼多難看的圖案!
我一點也不想讓全宇宙都知道我的手機後面有這些莫名其妙鬼才知道的機關認證,我也不替悠遊卡公司廣告!

2、作這麼厚的「外殼」,請有些特殊功能,例如:
a、電池
b、收音機之類的
要不然就作薄一點!
我隨便買個軟的殼,裡面塞一張悠遊卡一樣可以擁有你這些功能,
比你好看、比你便宜,還比你簡單。

3、轉micro USB算啥優秀的點?
你真的覺得現在micro USB有比Apple的30pin多到哪裡去嗎?
你要是做成mini USB,我還覺得有點實用性…
micro USB…我覺得跟特殊規格沒啥兩樣了。

星期五, 10月 14, 2011

壞掉的雜誌又怎樣?

[達克日記] 2011/10/14--壞掉的雜誌又怎樣?

一歲女童以為雜誌是壞掉的iPad


CNET Taiwan編輯部/Andrew Lo 寫到:

當然,我想不消幾年女童就會了解到書本與iPad的差別,但這未嘗不是一個警訊,或許,有朝一日我們的後代將不再閱讀紙本書,不會動的書本將走入歷史,這對喜愛紙本書觸感與氣味的人來說,想必是一個不堪想像的未來。


我最早是在蘋果日報上看到這則新聞,接著是CNET,
結果兩邊的記者結論都是我上面引用這段…

從蘋果日報時,我就已經看得無名火起,
看到CNET,我已經氣炸了。

「現在台灣記者的素質已經爛到連渣都不剩了嗎?科技資訊的編輯也爛到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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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主要是兩點:
1、幼兒的認知發育過程
2、就算以後小朋友的閱讀都以電子閱讀為主,那又怎樣?有啥好擔心的?壞處在哪裡?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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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的認知發育過程

就像這篇CNET新聞下面一堆讀者的回應一樣,
下這種爛結論的記者(編輯)根本完全對「人類的認知發育」一丁點瞭解都沒有。

請恕我直接下斷言是:「一丁點也沒有!」


不要說一歲小孩,只要那個小孩不是天才,
一個小孩可能到「三歲」為止,他的認知連物品的所有權都只瞭解到「我的」跟「不是我的」。

這就是為何托兒所,或者是幼稚園小班的小朋友,會搶同學的點心或玩具而毫不自知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錯誤。

(而且,雙胞胎或多胞胎的話,這種認知的建構會更慢,因為對他們來說,兄弟姊妹跟自己是一樣的。
對一對同卵小雙胞胎兄弟來說,是我的跟是我兄弟的根本沒差,
而且父母甚至會助長這種狀況,給兩兄弟買一模一樣的兩樣玩具或用品、吃一樣的餐點,
他們自己當然更不會在乎,直到一定年歲以上,所有權的認知真的有比較長足的成長為止。)


對於一個一歲多的小幼兒而言,
一個大人站在他面前,把臉遮起來,幼兒都會覺得你不見了,
當你把手掌放下時,對幼兒來說,你又出現了。

這種躲貓貓的小遊戲,很多幼兒樂此不疲,
原因就在於他們對空間的認知還不夠成熟。

你對一個可以用手掌玩躲貓貓的小女孩要求她理解「雜誌戳戳也不會像iPad那樣跳視窗出來」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回到書籍問題。

早在完全還沒有個人電腦與平版電腦(iPad)之前的古早年代,
老早就有許多童書會有許許多多的花樣,
像是翻開書頁,會有小丑跳出來,
每一頁都有幾個洞,讓最後一頁的圖案在前幾頁就出現,藉此來製造戲劇效果,
每頁裡都有一些地方可以拉動,讓小讀者來玩找找看…

這種圖畫書,沒有幾萬本也有個幾千種。

而這類圖畫書,肯定跟大人看的雜誌差別巨大,
說不定比iPad對大人雜誌的差別還要大。

怎麼,從沒見你記者或專家學者出來說:
「這種童書的出現堪慮啊!!!!
會破壞小朋友以後怎樣怎樣的智商啊!!!!」

不堪想像的未來?

去你的!有你這種無腦的記者或專家學者,我們的未來才真的堪慮!


沒生養過小孩,沒念過認知心理學,
起碼你有腦啊!!!!!!!!!!!!!!!!!
你寫文章之前,難道不先想一想自己說出來的話有多可笑嗎??????????????

對一個一歲小女孩在那邊戳雜誌,就講人類未來堪慮…
那滿天下那些還在包尿布就撕過書的小孩,你是不是通通要關進監獄裡面?
那個小孩小時候沒撕過書、雜誌、報紙或者自己的圖畫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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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算以後小朋友的閱讀都以電子閱讀為主,那又怎樣?有啥好擔心的?壞處在哪裡?講啊!

我還是那句老話:「從電子閱讀學起,哪裡不好,你說清楚講明白啊?」

我完全不瞭解啊。

視力問題?
你先去生個百八十個新生兒,然後分兩組,實驗組跟對照組,
全世界各種人種比例、性別通通要按照相當的數字配置啊!

對照組關起來,按照一千年前,沒有電視或任何電子閱讀的時代來養,
平常放牛吃草,讓他們去山上滿山遍野跑。

實驗組按照二十一世紀小孩來養,從小拿電腦跟iPad給他們用,
平常上托兒所跟幼稚園,讓他們滿麥當勞的遊戲區跑。

然後等個三、五十年,再來看數據。

你再來跟我講視力問題,
這絕對沒問題,我等著看!


笑話!

星期五, 9月 30, 2011

鐵路與網路、迂儒與叫獸

[達克日記] 2011/9/30--鐵路與網路、迂儒與叫獸


[社論] 洪蘭:手機網路普遍 溝通徹底變了

我實在很不想繼續批評這位洪教授講的話了,
因為她老是說一些似是而非的爛話,還有一堆人相信她…

手機跟網路的普及,當然改變了溝通方式。
所以呢?

紙筆、印刷術、活版印刷也都一再地改變人類溝通的方式啊!
所以呢?

電話答錄,變成了語音信箱,它就不是留話了嗎?
實體信,變成了電子郵件,它就不是信件了嗎?
傳紙條,變成了即時通訊軟體丟訊息,它就不是短訊息了嗎?
所以呢?

洪蘭,妳想表達啥?

明明就是妳只知道用「教授的觀點看世界」,
從小到大就是天之驕子,沒有活過一般小孩子不管是四五六七八年級真正的幼年生活。

對,面對面講話,可以有語氣跟肢體動作,能表達得更全面。
只靠文字訊息沒辦法傳達這些感覺。

但,手機簡訊卻可以輕易記錄下來,事後查證,
面對面講話,除非特別錄影,否則大家的記憶不一定對得起來。

這只是一種新的工具而已,為何要畏懼它?

寫這種爛文章,妳跟清末那些害怕鐵路的迂儒與鄉民有啥差別?


星期五, 9月 16, 2011

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達克日記] 2011/9/16--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少子化是政府的錯。

以社會契約論來看,
天賦人權,我們每個人天生就擁有自己所有的自由權力,
我們交出「一部份的權力」給了一個叫做「國家政府」的單位,交換政府的「保護」。
跟政府定下「社會契約」,
而這個契約就是「這個國家的法律」。

換而言之,政府得到了這些權力,
就應該要給予人民法律內(契約上)的保障,
這保障首先就是「生命與財產的自由和延續」。

任何破壞或違背人民「生命與財產的自由和延續」狀況,
都該是國家政府需要第一優先解決的問題,沒有其他藉口跟理由。

因為,當付出權力的主體死亡或消滅時,
這個權力自然也會跟著主體的死亡而消失。

一個根本沒有任何權力更沒有國民的國家政府,
也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與理由。

這也是為何「極權」政府會逐漸破敗的主要歷史原因之一。
因為極權政府往往到最後會夜郎自大到忘記國家的一切都是來自國民,
首腦的權力其實也都是來自人民。

今天,少子化問題,直接根屬於「生命權」,
理所當然是國家安全等級的危機,完全無須討論,也不是啥無條件上綱。

一旦出現少子化,所有的原因,
都該是國家政府該去排除的,不能丟回給人民,
否則,我們人民自己去找個無人小島生存就好,
為何要交出權力與稅收給這個國家政府?

星期四, 9月 01, 2011

不喜google(其三)

[達克日記] 2011/9/1--不喜google(其三

認識我多年的人,應該都會知道我不喜歡Google。

這中間不全然是理性的,也不只是Google在某些事情上真的把我惹火了而已。

更多的,是一些情緒與個人喜好上的巨大差異。

但,這當然不代表我完全不用Google的東西與服務,
我沒有討厭Google到憎恨的地步。

就像人,有分好人跟壞人。
Google只是一個廣泛的品牌,我討厭Google裡面絕大多數事情,但不代表我覺得Google一無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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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
搜尋,我用WIKI百科的次數遠高於Google。(但,WIKI畢竟只能搜尋知識,其他東西還是要靠Google搜尋)
瀏覽器,我用FireFox遠高於Google的Chrome。
SmartPhone,我喜歡iPhone,而不用Google的Android。
生產力套件,我喜歡MS-Office,遠勝於Google Doc。
E-mail,我直到大約2010年開始,才勉強讓Gmail終於取代了hotmail。

(還有很多例子,但這幾個最具代表性。)


這是一種…怎麼說呢…行事風格的差距吧?

用比較容易理解的類比,
我的思考跟做事方式真的跟iPhone的設計理念比較像,
而跟Google Android是完全不搭嘎。

我完全無法理解Android上面設計那麼多個按鈕做啥?
為何離開現在這個視窗有兩種按鈕?
這兩種按鈕的差別究竟是啥?(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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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8/05/01--不喜google(其一)
[達克日記] 2010/04/10--不喜google(其二)

星期五, 8月 19, 2011

日本與台灣物價

[達克日記] 2011/8/19--日本與台灣物價

這次去東京,我刻意看了一下東京周邊的房價,
在東京北邊一點的「南千住」,距離地鐵站號稱步行五分鐘的新房子,
3LDK,相當於20坪,開價只要¥6698萬。

而日本東京現在一個大學畢業生的平均月薪,大約¥26萬。

也就是說,他們的收入跟一般物價,剛好多台灣一個零。
而且¥100能做的事情,絕對比台幣10塊大很多。
¥100可以買一個日本麥當勞漢堡,台幣要39塊。
¥500可以吃日本吉野家一碗牛肉飯,台幣要80塊。

台北縣捷運走路五分鐘能到的新房子,台幣沒個1500萬別想。
但,對日本東京的上班族來說,同樣地段房子只相當於同購買力的台幣700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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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帶任何情緒在寫這篇日記,
只是紀錄著我看見的事情。

是的,這世界上沒有任何「公平」可言。

但,起碼還有「不要說謊」一個選項。

台灣有著太多人自欺欺人,
如此而已。

星期一, 8月 15, 2011

旅行與洗衣(其三)

[達克日記] 2011/8/15--旅行與洗衣(其三)

我現在滿肚子火,不想看抱怨文的請自己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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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去洗了第二次衣服,花了將近一個半小時在等衣服洗好加烘乾。

三更半夜,一個人走在日本東京的淺草街頭…

我他媽的覺得自己像是個白癡!!!!!!!!!!!!!!!!!


我幹嘛要聽別人的話,相信說旅行帶幾套衣服就夠了,反正中間再洗就好?

四川下江南行、北京行,一路到現在,我竟然還沒學夠教訓,
這次又只帶四套衣服就出來八天,
前後竟然要洗兩次衣服,
外加處理這次遇到一堆洗衣問題的時間,
我全部花了超過十個小時在處理這些衣服…
隨時還要提心吊膽這些衣服堆到發霉…

我後悔到了想殺人!!!!!!!!


又不是一出來旅行就十天半個月,才出來八天,
我幹嘛不一次帶足七套衣服?
我出門前兩天腦袋裡到底被灌了啥迷湯?

在長江郵輪上洗衣服洗到翻臉那次的教訓還不夠嗎?
在北京洗衣服洗到手失去知覺的教訓還不夠嗎?
這次我竟然又賭輸給了烘衣機…


我發誓,三次教訓夠本了!

我這輩子以後出門旅行,十天以內的行程,
一定要帶足套數的衣服,中間除非絕對必須,否則我再也不洗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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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叫我買免洗內衣褲,帶出國。

那是個XX到極點的建議。

因為,我還是需要棉質衣物:
一、免洗內衣絕對會讓我過敏,我買新內衣都要至少洗過一次才能穿,我不想出國還去醫院急診過敏問題。
二、就算內衣不管,外衣還是要帶足套數,要不然臭得要死,給鬼穿啊?

不好意思,comiket列隊時的溫度,絕對超過攝氏39度,而且是最少一個區塊幾千個人跟我們一起排隊,
流汗絕對會流到連外衣都濕掉。


說要帶免洗內衣的人,腦袋裡一定沒有想過萬一「汗如雨下」的這種狀況該怎辦?
你想要讓內衣褲在外衣裡面,被汗水「融化」掉,然後沿著褲管一路滴下來嗎?

或者是免洗內衣褲被汗水弄透,結果形同沒有穿內褲,直接讓自己的跨下跟外褲摩擦十幾個小時,
破皮破到血肉模糊,還被汗水弄髒傷口,最後要送醫護室嗎?

謝謝,我還沒有種丟這種臉丟到台灣以外的地方,
在台灣我更不想丟這種臉。


如果是冬天,冷得要死,免洗內衣褲那麼薄,結果害我要多穿一套外衣,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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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的每一個小時,都是非常昂貴的。

我這次出來八天,相當於180個小時左右。

機票、交通、住宿跟飲食,(不含購買私人物品費用)
加一加最少就要花五萬台幣起跳。

也就是,每個在東京的小時,價值是約300塊台幣。


洗一次衣服,最少也要花一個半小時與將近五百日圓,相當於瞬間浪費掉五百塊台幣以上。
兩次下來,我最少損失一千台幣。
這還不包含讓我心情嚴重不好的負面情緒代價。

我神經病啊?


多帶四套衣服,行李也不會多重五公斤,不會超重,也不會讓行李箱大到無法承載,
重要的是,行李是用飛機載運,又不是我自己飛扛著。

衣服直接帶下去不就好了?(苦笑)


事情真的是要先好好計算過一次啊…
道聽途說永遠是自殘的行為…
我錯了。

星期日, 8月 14, 2011

這世界歧視高的人

[達克日記] 2011/8/14--這世界歧視高的人

這世界真的歧視高的人!

尤其是日本!
四天下來,我最少撞到10次以上的頭。

撞最痛的一次是慘案二部曲,跟旅館人員申訴時,我走太快撞到大浴場的上門框。

在電車裡我撞到過上橫鐵欄杆,也撞過電車上門框。到現在我的頭還在痛。

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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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可靠消息指出:
「日本的天空在180公分以上的,都只是3D貼圖出來的。」

所以我才會一直撞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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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野車站竟然有地方的天花板感覺起來不到160公分,是怎樣?

逼我繞路…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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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喜歡抱怨,也不是我喜歡彎腰駝背。

等你們跟我一樣天天撞到頭,然後痛不欲生時,你就會明白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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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我毛毛躁躁!
這根本不是我的錯!

哪有人把門框做到會讓人撞到?

地板不平害人跌倒都可以國賠,還成功。

為何捷運車廂鐵桿讓人撞到頭就是我的錯?

雙重標準就不要不承認!

星期六, 8月 13, 2011

旅行與洗衣(其二)

[達克日記] 2011/8/13--旅行與洗衣(其二)


慘案延續到第二天早上,
因為前晚烘衣機的電源被拔了,旅館人員又不幫我處理,也不同情我。

我只好第二天起個大早衝烘衣機,結果又是丟羊200轉沒幾分鐘就停了。
為了趕跟同伴一起入場,我只好把濕衣服再度抱回房間…再放一個白天…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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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案三部曲:
第二日結束,酷鴨陪我衝回旅館,用日文跟旅館人員講了半天,結果對方只退我羊100。

我們打了國際電話找去秋葉原的同伴,問了附近的自助洗衣店。

酷鴨陪我去烘乾了衣服。雖然烘了30分仍沒全乾,但起碼大體上乾了。

感謝酷鴨。


星期五, 8月 12, 2011

旅行與洗衣(其一)

[達克日記] 2011/8/12--旅行與洗衣(其一)

發生了慘案…我跟旅館的烘衣機不合…

C80首日夜裡,我丟了羊200,轉幾分鐘就停了,怎樣也打不開;
旅館的人員完全聽不懂英文…我衣服放了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