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01, 2007

隱私、思想與自由的保障

[達克日記] 2007/02/01--隱私、思想與自由的保障

這篇文章沒有特定該記在那個時間點,
因為此日記該有的內容我幾年來都是這麼想,
只是隨便找個時間來當記錄點罷了。

相關的文章請見:
[達克日記] 2007/02/23--達克鬼點子與隱私
http://well-bottom.com/phpbb2/viewtopic.php?t=4882
[達克日記] 2007/02/25--真名的顯露
http://well-bottom.com/phpbb2/viewtopic.php?t=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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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個人來說,
我極重自己的隱私。

雖然說,因為薄有虛名之故,
要真的來查我個人的真實資料並非難事,
但,也因此,我會不惜採用一些比較激烈的手段保護我自己的隱私、利益與自由。

幾年來,從telnet BBS時代開始,
我不在乎別人引用我發言之文的超連結回去,
然後作私下感想性質的回應。
(事實上,這也是近兩年來,
blog興起之後,普遍被blog作者們合理接受的引用方式,
只是我早幾年接受而已。)

可,我極度厭惡:
「有人沒經過我允許,就把我的文章用複製貼上的方式弄回他們的站版上,
完全不放超連結,然後作各式各樣斷章取義的解釋。」

對這種人,我會直接開罵,
而且從此對此人斷絕往來。


用比較俗務的講法,這可以說是一種「尊重」問題;
但對我個人來說,這是「我的思想自由與隱私」問題。

少跟我來那套什麼:「文章PO出來就是要給別人看的。」

那,是不是每個人出生下來有身體之後,
就應該光溜溜地,不要穿衣服去給別人看?

這是哪一國的邏輯?


我PO文在我自己的版跟我自己的站,或者是我去的某些版,
代表了我這份言論只針對這個地方使用。

就像一個數學公式,一定有其適用範圍,
出了這個範圍之後,不一定還能適用。
一國的風土民情,往往只能在該國內適用,
出了此國,不一定還能適用。

我的文章,要出我原本發表的地方,
就應該要先問問我是否要作些改變,
否則我不覺得這篇文章到新地點去之後,
還能發揮我原來期待它發揮的功能。


我思,故我在。
我的思想,代表我個人。
隨便轉走我的文章,跟綁架我本人有什麼兩樣?
斷章取義我的文章,跟砍斷我的手腳有什麼不同?


我自己的隱私,我才有資格決定要怎麼公開、在哪裡公開、用什麼方式公開。

除了我限定的範圍,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一切動作對我而言,我都視為是一種惡意的中傷,
我會毫不猶豫的反擊。

捍衛我的安全與自由,是我自己應當要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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