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月 18, 2009

愛,就別逼人捐消費卷

[達克日記] 2009/01/18--愛,就別逼人捐消費卷

今天,台灣第一次發消費卷,三千六。

而我,是非常心痛地在寫這篇日記。

這次台灣政府大規模舉債,來發行這樣的消費卷,原意就是要促進商業活動,達到某種程度的避免通貨緊縮與交易停滯。

自然,從這個消息一放出,許多公司行號或商店,無不卯足全力想盡各種方法來促銷,就是想賺取每位客戶手中的三千六百元消費卷,
而這,正是我們的政府與經濟體制所需要的。

同時間,所有的「公益團體」,也看準了這次機會,想盡辦法宣傳,希望有人能「發揮愛心」,把自己的消費卷捐給公益團體。


今天,消費卷真的發下來了,我個人忙於論文是還沒有時間回家去領,
但,已經有好多朋友來跟我抱怨,家人「半強迫」或「威脅」要求朋友把自己手上的消費卷部分或全部捐出來,給慈濟或任何公益團體,
弄得我的朋友們無一不反感。
(請注意,我目前主動去問跟有人主動來跟我抱怨,對這樣的「要求捐款」的反感率高達百分之一百。)


這讓我非常非常感慨。

這,真的是一種「愛」嗎?
這,真是一種「大愛」嗎?


相信,與我非常相熟的朋友,必然知道我對這些所謂的「公益團體」多有抱怨,
甚至有很多直指其用錢不當的論述。

但,基本上,我對這次公益團體們募捐消費卷的行動,是採取「消極接受」的態度,而不像以往對他們募集現金那麼反感,
因為,募集了現金去,他們會做太多,根本不是公益團體該做的行動,
可,消費卷捐了,他們仍然必須拿出來消費,這是符合消費卷原始立意的動作,
故此,我消極接受。


只是!
這絕對不代表有任何人,有任何權力強迫別人捐出消費卷。


真正的愛,是合理的同理心,是合理的包容,是合理的付出,以及推己及人的那份心情。

不管什麼動作,只要用到了「強迫」與「怨恨」甚至是「吵架」,
那就絕對不是一種「愛」了。


因此,
愛,就別逼人捐消費卷。


消費卷的政策、消費卷本身,都是一種愛,
不要把捐不捐款,弄得跟藍綠惡鬥一樣卑劣無恥。

讓我們的愛,純純淨淨,
讓我們的愛,一切發自內心,
讓我們的愛,始於本性。

愛,無須任何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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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8/06/11--環保的平衡?(其一)
[達克日記] 2008/11/15--五百億的消費卷?
[達克日記] 2008/11/18--幾百億的信心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您好:
偶然經過你的網誌,感覺在字裡行間中,能夠清楚表達你的意思與邏輯,想跟你打個招呼而已,或許是我太單純,看了你的網誌以後才覺得世界真的很大,而人的一生卻很有限,或許還有更多的心情是文字無法表達的,希望您能夠持續寫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