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06, 2007

作者或寫手?

[達克日記] 2007/12/06--作者或寫手?

今天上課時,我們談到了關於「新意」的一些事情,大意是說:「author是講出新意、有開創性的作者才有資格用author這個稱謂,否則寫了再多都只是一個writer而已。」

一如[達克日記] 2007/03/03--瀏覽與研讀(其一)裡面所談的,英文是一種比中文精確的語言,author跟writer在很多時候,翻譯起來都會被翻譯作「作者」,但,事實上這兩個字卻有著相當不一樣的程度之分。

這讓我想起了之前好一陣子,網路上一些寫作的人都自稱為「寫手」,不敢稱自己為「作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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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是否寫出了「新意」,其實是很難被去判定的,這取決於判斷者本人的價值觀與定義。
有些明明是老生常談的事情了,在一個年輕讀者的眼中,卻成了非常新穎的題材,這種狀況也很難說完全不存在。

有時,有些寫文的人,為了要讓自己的作品看起來很有「新意」,就選擇了一種非常聳動的角度或開場去切入這個故事…
但,這又真的是一種新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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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別人問我為何最近都沒有寫新的作品出去,說我明明就有很多點子可以寫,為何不寫?我都會笑笑著不太正面去回答。

也許,我真的是有非常多點子,信手拈來就是好幾個,隨口說出去就是一個看起來很新的故事…
可,我自己心裡明白,這些故事很多時候只是其他故事的變化型,又或者這個故事的開頭看起來很新,但中後段卻發展不下去,為了收尾最後只得落入俗套…

在作者與寫手之間,我總是顯得猶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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