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與售後服務的價值
承走 LV 成功的那一套,Apple 一步步變成了奢侈品
看到這篇文章後,我開始很認真地考慮,繼停止訂閱inside後,是不是也該停止訂閱這個科技橘報?
因為,寫這篇文章的人,似乎根本沒有弄懂Apple真正的價值。
若一份科技電子報或科技評論裡,作者竟然不是是學富五車、洞燭機先地在撰寫文章,而是隨波逐流、人云亦云,講得跟那些看到蘋果Logo就高潮,被評為「果蠅」的特定消費者一樣時,我真的不了解我花時間看這份電子報的意義為何?或者說,連看它的標題都是浪費我的時間。
除了標題與內容譁眾取寵外,它還剩下些什麼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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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認,就很多意義來說,我可能會被定義為Apple Fans,或者「果粉」。
光是我家就有一堆Apple產品,而且我非常希望下一台NB能換MacBook Pro with Retina。
同時,我也曾經是個ThinkPad的黑迷。(可惜已經快要不是了)
也可以算是Microsoft與Adobe的死忠用戶。
聽起來很矛盾,很衝突,對吧?
Apple Fans怎麼會喜歡微軟的東西呢?
因為,我想的也許跟別人不一樣。
喜歡Apple,我喜歡的從頭到尾都不是他們產品的外形,而是「那種從裡到外、從硬體到軟體的完美整合」。
我很早就有iPod mini。
但,iPhone與iPad,我都是忍到出了Retina才買,因為我不可能忍受鏡面螢幕的嚴重反光,結果我還看得到畫面上的像素點。
我想買MacBook Pro with Retina也是因為螢幕。
喜歡微軟,也是因為他們家從頭到尾一整套的軟體解決方案;
Adobe也是。
當一堆人跟我抱怨微軟或Adobe東西很難用時,我往往第一句會先問:「你用正版還是盜版?」
若,對方用正版,有合法授權,那麼,要繼續討論這個軟體好不好用的議題才有價值。
對一個用著盜版還要罵的人,跟他講什麼都沒有用。
因為,「他完全不懂智慧財產權、品牌與售後服務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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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Apple、Microsoft與Adobe,為的就是這整套整合服務(解決方案)與其服務的價值。
曾經,我買Thinkpad也是為此,我買過各一次HP、ASUS、ACER與BENQ後,就再也不買,也是為此。
Apple的品牌與售後服務價值是什麼?
先不談有沒有買其產品所得到的服務,也先別論臺灣一堆莫名其妙經銷商的破爛態度,讓我先引用這兩篇文章:
Apple Store如何讓一位抱著零錢罐的十歲小女孩,成為Apple新顧客的故事。
http://whiteappleer.tw/2011/10/21/how-apple-store-earned-a-new-customer-for-life/
日本震災中的東京Apple Store直營店故事。
http://whiteappleer.tw/2011/03/19/apple-store-in-japan-during-the-tohoku-earthquake/
若,看完這兩篇文章,你還想知道更多關於Apple在各直營店的各種優秀售後服務,你可以自己去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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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與Adobe的服務價值在哪裡?
當你買了他們的正版軟體,甚至是XBOX後,你試著打看看他們的客服電話,再來比較一下臺灣廠商甚至是中華電信的客服電話,你就會明白微軟與Adobe的服務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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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過某位刀子很多的人,跑到香港蘋果辦公室的文章後,就覺得蘋果很霸道。
事實上,這完全是有問題的邏輯。
因為狀況很簡單,他想表達或陳述的事情,根本不歸香港蘋果辦公室管,那是美國總公司的事情。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你今天還在上小學,是個小一新生,某天在學校裡面上課,有個外人突然衝進你們學校,對著你大罵教育部聯考出的考卷偷了他的點子,你會怎麼看待這個外人?
事情其實就是這樣。
找到正確的對象,說出正確的訴求,才有可能把問題的答案與解決之道拉到眼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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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的價值,並不在於把他自己的產品弄得跟LV那樣高級名牌一樣高貴。
Apple一年才出一款iPhone,而且除了黑白兩色之外,每一支都長得一模一樣,甚至兩年才換一次外形設計。
LV要是一年才出一款新包,而且兩年才改款一次,LV早就倒了。
表面上,Apple產品很多,但其實外形設計並沒有太多變化,更不是追求那個Logo。而是整體使用起來的那種人性化與流暢度。
Apple所有的產品,都被定義成「消費性電子產品」,亦即使用年限一到就可以報廢與壞掉,多半一年,至多三年。
但,一款LV包有被定義成「消費產品」嗎?
要是一款LV包用一年就會自動分解崩潰,還有多少用戶要買LV嗎?
所以,拿LV來比擬Apple,不只是不倫類比,根本就是不懂Apple也不懂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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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微軟與Adobe他們賣的品牌與售後服務是什麼?
是只要你還在保固期限或產品支援期限、在合理的保固條件內,你打客服進去,或者抱著你的產品走進他們的維修點,你都能解決你的問題。
而不是像臺灣一堆廠商還跟你要發票,還跟你說:「你這台機器是外國買的,臺灣沒零件或不保固。」
Apple、微軟與Adobe從不會跟你要這些,東西掛他們的牌子,在條款與期限內,他們就會負責到底。
這就是智慧財產權、品牌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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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覺得:「不過就是一張光碟片,去光華買才不到10塊台幣,你憑什麼跟我收幾千塊甚至上萬塊?」
「我機車壞了,不過是換個成本價500元的零件,你師傅憑什麼跟我收1000塊?」
服務,是有價值的,所以當然也會有價格。
當老師的人,除了上課的時間外,他也傳授出了他的知識,知識雖然眼睛看不見,但知識也是有價值的,所以老師除了鐘點費以外,當然也應該還有薪水的保障。
臺灣現在一堆教育與老師的社會問題,並不是因為單純老師培養太多,而是因為整個社會價值觀都生病了,只肯給鐘點費,而忘記了老師的知識也是有價值的。
當很多老師被迫只販售自己的「時間」時,他當然也只肯做「鐘點費」內的事情,不再肯追求對學生品德與人生的教育。
接下去,自然是惡性循環。
書本、軟體甚至是一切知識、技藝與智慧財產都是一樣的。
貝多芬是死了幾百年,他的曲子本身確實不再有需要付版權費用的狀況。
但,為何一張柏林愛樂演奏的貝多芬交響曲CD可以賣那麼貴?
因為,整個樂團每個音樂家的技藝與經驗,
因為,這些音樂家的詮釋本身就是一種藝術,
因為,這些詮釋藝術就是一種價值,
所以,這種價值是有價格的。
否則,以後誰還願意耗費生命與心思琢磨自己的靈魂去演奏這麼美妙的樂章?
當整個社會,多數的人都只願意販賣自己的時間,覺得「一小時工資,就做一小時的事」,結果當然就變成大家都是「計時員工」,而不再有「正職員工」。
反過來說,老闆的心態也是這樣。
我從不覺得,那些開放版權的論文,應該被無限制數位化公開而不需要收費。
WHY?
若,今天某篇論文或文章的作者,自己願意無條件公開自己的著作,那我們當然應該為他鼓鼓掌。
我自己的學位論文我連PDF都不上鎖,要複製貼上,就去貼吧,記得著名出處就好。
但,很多很多的論文或著作,當年可能都只有老舊泛黃的紙本,幾百年下來的保存總是需要保管費吧?檔案室的土地與房間總要租金吧?保護這些文物的管理員很可能是在戰火中用他們的生命在保衛這些人類文化的傳承的。
再者,把這些史料文籍電子化,又是一浩大工程,有參與過任何電子化掃書與OCR工作計畫的人都能明白這有多花時間與心血。
更遑論事後還要重新排版校對。
這些都是成本,也都有其價值,當然更有其價格。
我們可以討論取得這些老論文所需付出的價格是不是應該這麼高?可不可以稍微降價一點?這是值得花時間去闡述的議題。
但,要求這些東西通通無條件免費,跟惡意破壞人類文明傳承的紅衛兵或恐怖份子有什麼差別呢?
當一件事情,有其價值時,必然就有其價格。
當這個社會多數的人都能認同智慧、知識與服務是有價值也有價格時,我們社會裡的多數人才會願意追求知識與服務的進步,產業與經濟才會發展。
當大家都只想著:「這東西物質成本只有多少錢,我一毛都不願意多付。」
那麼,製造與服務都沒辦法取得合理的利潤,誰又願意花心思去付出呢?
當整個社會都變成「計時人員」時,這又怎麼追求進步?
不只學如逆水行舟,文明、經濟與知識一樣是不進則退。
有價值的,自然也應當有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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