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08, 2008

雙重標準?(其二)

[達克日記] 2008/07/08--雙重標準?(其二)

即便,現在想想已經沒那麼生氣了,但,這篇日記就某種意義上來說,我還是非寫不可,一口氣哽著,不吐不快。

今天下午,下雨,我在研討會的工作裡,
做到一半,被另一個同學外借,要我去外送論文到縣教育局去。

其實,當對方一來找我,什麼事情都沒解釋完畢,就是突然跟我說要我送東西出去,然後問我有沒有拿車鑰匙時,我心中第一把小火就已經偷偷燃起了。

接著,到了樓下所辦,對方直接抱了六本論文給我,塞了一張所謂縣教育局在哪兩條路交叉口的紙條給我,問我知不知道怎麼去?
我當場馬上回答:「我不知道,我得看地圖。」
對方竟然直接準備開始找別的同學來跟我解釋怎麼走,我又跟對方說了第二次:「跟我講什麼路我也不知道,我需要的是地圖。」
沒想到對方竟然很直覺地就丟出了第二句:「就跟你說,要找人來跟你說怎麼走了啊!」
當下,我心中第二把火已經燒起來了。

可,我沒多囉唆什麼,只是拿了論文,就開始往所辦外走去,一踏出建築物,我馬上感覺到開始下雨了。我心中第三把火就燒起來了。

等我真的到達縣教育局,把論文交出去之後,才發現其實我只需要帶三本過來,另外三本我竟然還得要扛回所上時,我心中第四把火已經快要止不住了。

但,接著迎面而來的超級大雨,非但沒讓前面四把火熄掉,還讓第五把整個燒得幾乎要爆炸。
我從停車場下了機車之後,我根本不覺得我有辦法換下雨衣與全罩式安全帽,我只能穿著全套裝備一路走回所辦!

一進所辦,我氣得幾乎要摔安全帽!

----


我不是愛計較誰做多少事、誰比較辛苦、這份工作是不是我領薪水、或者這些機車油錢跟手機費沒人補貼我等事情。

我氣的是「這整件事情的雙重標準」!

第一把火:
這位來把我外借的同學,整天喊著環保、少騎機車,很自傲自己每天騎自行車上下學。
怎麼?一遇到下雨天,就不想自己動?
妳自行車下雨天麻煩,機車就有比較好嗎?
整天喊環保,下雨天時,就是有機車的人活該倒楣嗎?

第二把火:
這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記得台灣這些莫名其妙的路名的!
我不管其他人是怎樣,對不起,我就是對那些「毫無理由,政府這樣訂,這條路就是叫這名」毫無規則的東西,一點記憶力都沒有,就算我在這裡待幾年都一樣。
連高雄我家附近有哪些路我都不知道了,這裡又怎樣?
我需要的是地圖,有地圖我才有辦法移動。
如果,要別人幫忙,卻連對方的狀況都不考慮,這算什麼?

第三把火跟第五把火是連在一起的:
怎樣?
整天喊兩性平等,罵男生霸道,怎樣?下雨天就通通不管啦?
下雨天等麻煩事情就是通通找男生啊?
所謂兩性平等,就是這樣的混帳王八蛋嗎?

第四把火:
明明只要三本就好,為何要我抱六本出來?
雨下這麼大,等一下另外三本濕掉了,是不是又要怪我保護不力?

去他媽鳥蛋啦!
我被雨下得全身濕透了,穿著雨衣我都連內衣也濕了,我要怎麼保護這三本論文?


到底是怎樣?

這些到底本來是誰的工作?


標準到底在哪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