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10, 2009

故事中的角色扮演(其一)

[達克日記] 2009/10/10--故事中的角色扮演(其一)

最近,和胖虎偶爾會討論一下DnD遊戲系統中的陣營制度,
也就是以「混亂 or 中立 or 秩序」跟「邪惡 or 中立 or 善良」兩種規則所組成的「九宮格陣營區分法」:
秩序善良、中立善良、混亂善良、
秩序中立、絕對中立、混亂中立、
秩序邪惡、中立邪惡、混亂邪惡。

在遊戲規則,(或者說陣營分配規則中)
這九大陣營,各自有著各自非常「明確(?)」的特色,
在「大多數」情況下,幾乎都可以很明確地把奇幻或科幻小說中的特定主角劃分到某個陣營裡。

姑且不論這樣分究竟合不合宜…
這種分配法一直以來都是許多玩家或讀者非常喜歡討論的,
尤其是某某角色為何屬於某個陣營,該角色某一次的某個行為是否違背其陣營,更是這些討論中最常呈現出來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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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不管規則似乎、彷彿、好像、有如「非常明確」,
但這畢竟是角色扮演,Role Play,
所以每個參與者心中都對這九陣營有著非常個人化定義。

說得白了,就是:
「千萬個人,就有千萬種正義。」


我個人當然也對這九陣營的分法有我自己的一套看法。

只是,某種程度上我頗反感有人動不動就說:「某某人作某某動作根本違背其陣營!」

拿去批評DnD系列的出版小說中之角色,其實我不會那麼不舒服,
因為規則是DnD自己出的,他們的小說必須也有義務要為這些規則起到示範性的作用。
(偏偏反而最常打破規則的就是他們自己的官方小說。)


可是,要有人用這種態度嚴厲批評拿這規則來玩遊戲的玩家,或者是寫非官方小說的作者作品時,
我就會覺得不是那麼合宜。


是的,也許一個秩序善良的人,真的不應該殺人,也不應該偷錢。
但,當故事進行中,他真的這樣做了,就表示他一定「墮落」了嗎?一定非得要變成混亂邪惡或者是秩序邪惡嗎?


一個混亂邪惡的人,他也許是個無差別殺人的自殺炸彈客,
但,哪天他在成為自殺炸彈之前,丟了半塊麵包救了一個差點餓死的小女孩,或者是抱起了一隻險些淹死的小狗,
這就會讓他轉變成「混亂善良」或「混亂中立」嗎?
並不會啊。


那,邪惡的人,無法因為一件事轉進中立或善良陣營。

為何,又那麼輕易地判定一個善良陣營的人,因為殺了一個人或做錯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從善良「墮落」到中立或邪惡呢?

罰極易,賞極難,
這真的公平嗎?


批評的人,有沒有深入去感受這個角色當下的心情?


而,這就是整個九陣營規則最關鍵的「RP」,也就是角色扮演,Role Play的部分。

九陣營規則,是為了「方便」扮演而存在的,
而不是為了箝制扮演的自由而誕生的。

九陣營的存在,是為了方便玩家或創作者去迅速創造許多角色與融入某個自己的主角所勾勒出來的「大環境意識」,
並非一種「無可取代的鐵則」,
更不會因為某個角色作了某一次違背其原來陣營主指的事情,就將其打落十八層地獄。



角色扮演,是一種非常細膩的心理活動。

除了極端平面的人物之外,大多數的立體人物都是有非常多面象的個性。

要表現出一個立體人物大多數的性格,是很難用單純幾個事件去分析他的,
立體角色的個性,往往得用非常多的事件不斷累積,最後才能成就他的存在。

即便是類似的事件,也有可能因為他身邊的人不同、發生的時間地點差異,讓他有了完全不同的決定與行動。


要將這些的細膩,全都累積起來,才能真正地完整判斷一個立體角色的個性,
更進一步才能確實定義他所屬的「陣營」。


反過來說,要定義九陣營任一陣營,一定也是統計了非常多角色,
將某些角色大多數的共同特色凝聚起來,才能成就某一陣營的整體特色。


從這種角度來看,當一個角色所處某一陣營時,
他身上勢必有一大部分是這個陣營大多數角色都有的共同特色,
可他也一定有一部份是跟其他同陣營角色不一樣的。

也許百分之九十,秩序善良,
剩下百分之十不是,
我們能因為看到百分之十的個性反應出來了,就完全忽略了他另外百分之九十的秩序善良嗎?


用這種態度看事情,真的是完全抹滅了「角色扮演」的核心價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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