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5月 04, 2011

討厭軍隊(其四)

[達克日記] 2011/05/04--討厭軍隊(其四)

[達克日記] 2011/05/03--討厭軍隊(其三)

我討厭軍隊。

軍隊為了把「活老百姓」洗腦成「服從軍方命令去殺人、去自殺、去犧牲的傀儡」,
會採用許多卑劣無恥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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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常見的叫「先剝奪你本來有的,然後再一點一點依序還你,你就會感激涕零。」

在一般社會上,類似的手法會像是「賞罰分明」或「先給你巴掌,再給你一顆糖」。
只是軍隊把這個操作到淫蕩的程度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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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顯被剝奪的會是啥?

就是「自由」。

在正常社會,人都有站姿的自由。
在軍隊,連立正都有規定。

在正常社會,人都有走路姿勢的自由。
在軍隊,連走路都規定左腳先走。

在正常社會,除了工作八小時,剩下休息八小時,可以自由行動。
在軍隊,二十四小時你都沒有行動自由,連大小便時間都是規定好的。

在正常社會,你隨時都可以去自動販賣機買飲料,可以去公共電話打電話。
在軍隊,就算有這兩樣機器,你也別想靠近。

因為,這些在軍隊的眼中叫「福利」,
就算那明明是你自己繳的稅弄來的機器,就是要服務人民的,軍隊他不給你,你就不能拿。


在正常社會,你生病了,隨時都可以去看急診、看醫生。
在軍隊,你就算病到快死了,也得要等到規定的看病時間、走一大段路去搭指定的車,到指定的醫院,再排幾個小時的隊,才看得到醫生。

因為,在軍隊裡,你的命是軍隊的,
他不想讓你好好地活著,你就別想活得舒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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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所說的,都還屬於「軍隊中常見的狀況」。

如果,長官真的單純要惡整某個小兵,還能把這種「剝奪再還」的手段,從淫蕩的等級發揮到無恥的境界。

例如,叫你開軍用車,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

但,你來到指定的軍用車前,才發現這輛車有問題,跑不快,甚至跑不動,
根本不可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

你抗議,不受理。
你報修,修不好。

終於在你天縱英明之下,把一輛只剩下三個輪子的軍用吉普車能在三個小時內,從台北開到高雄之後,你的長官才突然跟你說:
「唉啊~這輛車怎麼少個輪子呢?你怎麼不叫維修單位修好?我今天破個例,親自打電話叫他們幫你修好。」

這類的狀況,真正卑劣的所在多有。

據我所知,聽說空軍很多。

所以,我討厭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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