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15, 2021

永久使用權

永久使用權,就是像這本書實體本在我手上,我永永遠遠都可以愛怎看就怎看,撕了它、吃了它,或者在民法所有權的概念裡傳給我指定的繼承人,甚至在合法範圍內隨意轉賣給其他玩家。

 

音樂CD、電影DVD跟遊戲實體版也都是這樣。

 

但,數字版就完全不能這樣。

光是講兩點就無法保證數字版遊戲的永久使用權:

遊戲平臺的關閉,特別是DRM驗證機制關閉

使用者帳號無法走民法繼承篇給後世子孫

 

 

特別是第二點,因為我們網路跟數字媒體興起才二十多年,直到最近十年「使用者的數字遺產」繼承問題才總算是稍微被討論到。

所以很多玩家根本沒有注意到,自己在申請帳號時,絕大多數服務或平臺都會在使用者合約上,堅持帳號跟帳號名下的產權都不可轉移,甚至嚴重一點的還會說:

「帳號是平臺廠商的,不是你使用者的。」

 

帳號的物權當然是平臺的,

但,使用權應當是我使用者的,怎麼可以平臺他愛怎樣就怎樣?

 

這是我很反感的一點。

 

舉例來說,我們的身份證、駕照與護照等,實際上物權是國家的,所以我們不能隨意破壞自己的證件,這是有法律規定的。

我們手上擁有的法幣也是,物權是國家的,所以有「毀壞國幣罪」之類的罪名處罰這類的行為。

 

我們擁有的是身份證件的「使用權」跟法幣內含的「價值」。

同理,國家法律也會完全保障每個人對自己證件的「使用權」跟法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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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據我所知,有正面、公開、善意地對待這些數位遺產的,只有Apple一家,

就在今年一堆人認為毫無新意(因為沒有發表新硬體)的WWDC上,

Apple就已經開始公開他們的帳號繼承相關規則。

這點是現階段我所知完全沒有其他廠商作的。

 

Apple目前的作法是,讓每個使用者生前就在帳號裡設定指定一個或多個其他使用者帳號為「指定繼承人」,

確保每個使用者過世之後,他指定的繼承人可以處理過世者在Apple ID名下的數位遺產。

 

我個人認為應該主要是照片、郵件跟備忘錄等iCloud上的各種檔案,但Apple有可能繼續增加繼承的服務範圍,

但,因為各地民法規則的不同,可能Apple還要想辦法慢慢去適應各地的法律。

 

這是我當天在WWDC上最感動的事情。

 

 

反之,我們目前使用的其他網路服務或遊戲平臺服務,似乎都仍處在一個......的狀態。

 

因為我不可能以一人之力抵抗整個世界潮流,

但,我又很希望我自己的相關資產能永遠的繼承下去,就算是以後學我老師那樣送給我的學生或捐給學校圖書館等學術單位也好,

所以,我選擇盡可能使用尊重我相關永久使用權與民法所有權的作法:

例如,遊戲機平臺的遊戲,我盡可能買實體版,

數位設備我儘量買Apple的。

 

這是我能力所及少數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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