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6月 01, 2007

醫藥費與電燈費

[達克日記] 2007/06/01--醫藥費與電燈費

這篇日記,我其實已經寫過非常多類似的了,幾乎每次發生一個這樣的事件,我就會再重寫一次。

這次發生的原因是今天早上不到六點,我媽爬到我家頂樓曬衣服時,因為昨晚下雨積水,而滑倒,摔傷了手。

我一早就被我爸挖起來,急著送我媽去醫院急診;所幸關節與骨頭目前在X光片上看起來沒什麼大礙,但也許手肘肌腱有受傷或斷掉(這就讓我覺得頗嚴重了),據傷患本人陳述是非常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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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受傷的事情,我不想多提,也不想事後諸葛什麼不小心,只是覺得人都有運氣不好的時候。

但,很多運氣,是可以靠事前的智謀與知識去補足的…


我家是五六十年的老房子,三樓就是最高一樓,平常三樓非常熱,而且三樓的屋頂因為周邊在挖捷運的關係,早已裂痕滿滿,不但有壁癌,而且每逢下雨,屋外大雨,屋內自動小雨,我們都必須把家中所有能接雨的東西拿出來用。

這讓我覺得非常悲哀,非常悲哀。


我曾經不只一次主張:「起碼在頂樓搭個小鐵棚,既可以擋雨,也可以多一層屋頂隔熱,只要小屋頂把雨水導走一大部分,就不會再漏到三樓了。」

但,從來沒人理我。

我很怒是很怒,可,出錢的不是我,房子也不是登記在我的名字下的,我啥話也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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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事件還有:我家因為一樓出租做生意,所以我們平常都從後面自留的防火巷進出,這條防火巷晚上如果我們住戶自己不留燈的話,絕對是黑得伸手不見五指,連KEY孔都得用手摸很久。

連防火巷裡面都黑成這樣時,可想而知進到房子裡樓梯間後若沒有留燈,是多麼危險的一件事。

我說了十幾年,如果半夜有家人還沒回來,請留一盞燈,但我爸一定會用省電為由,把所有的燈通通關光光。

沒錯,是所有的燈!那個暗的程度,以我的視力仰頭是可以在光害滿滿的高雄市鬧區理看得見夜空星光閃閃的。

十幾年來,我一直在說:「拜託,留一盞燈好嗎?一盞燈就算每天開十二小時的電費加上燈泡錢,一年也不過幾百塊,就算連開十年,只要能阻止某個人摔到一次的醫藥費就通通賺回來了!」

但,我爸就是那個死腦筋,怎樣也不肯留燈,我留燈被他看見了,他還要發好大一頓脾氣。


就算我爸幾年前自己在防火巷裡摔了一次大的,傷了好久,他到現在還是不能覺悟。

老人家經得起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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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事情,我們並不能只從一個角度去看,多想想,你就能明白什麼錢可以省。


許多錢所花的價值,是在精神面的,而不是那盞燈的電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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