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01, 2007

我還不夠格「宅」(其一)

[達克日記] 2007/10/01--我還不夠格「宅」(其一


又是一篇想寫很久的日記,但,現在算是悶著一口氣,卻又還有一點理智,就來寫個其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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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否認,因為個人興趣的原因,我身邊真的非常多宅屬性極為強烈的朋友,而且我相當崇拜其中不少人,但,我想強調的是:「我還不夠格『宅』。」

就很多意義上來說,我非常厭惡別人稱我為「宅男」,雖然不到會當場發飆的程度,可,我心裡會異常不舒服。這種不舒服,並不是來自於被歸類於不屬於自己的族群,或者有被污衊的感覺,而是對於「定義錯誤」的一種嚴重精神潔癖問題。

念物理念久了、打辯論打多了,對於「定義」,總是要求非常嚴格的。

我不想去指責這個社會究竟把「宅」誤解到了多深的程度,但,我只想強調一點:「宅跟尼特族(NEET)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請不要把這兩種事情的定義搞混。

想要談論一個名詞之前,請務必好好地、認真地為這個名詞作一些基本的功課,確實地去大略瞭解這名詞的真實定義為何,而不要隨電視節目起舞。

關於御宅族的維基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E%A1%E5%AE%85%E6%97%8F&variant=zh-tw

關於尼特族(NEET)的維基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0%BC%E7%89%B9%E6%97%8F&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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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否認,這世界上也許真有一些御宅族同時也是尼特族。

但,並不表示「全部」的御宅族都是尼特族。
更不表示,喜歡窩家裡的人,就是「宅」。


這世上,也許真有些黑人,同時是罪犯。
但,並不表示「全部」的黑人都是罪犯。
更不表示,膚色比較深、頭髮比較捲的人就是「黑人」。


你不會指著一個黑人的鼻子罵:「你這個罪犯!」
你不會指著身邊膚色較深的人說:「你這個黑人混血雜種!」

為何,你要說一個喜歡待在家裡的人是「宅」?


孔子是人,人是動物,所以孔子是動物。
但,絕對不表示動物都是孔子。

這是定義問題,更是邏輯範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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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就算退一萬步,真要用TMD的電視節目版「宅」偽定義來講,這種偽宅也根本與我扯不上任何TMD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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