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1月 03, 2007

讓人火大的「好意」

[達克日記] 2007/11/03--讓人火大的「好意」

我希望這篇日記沒必要讓我再寫第二次,寫一次發表了,讓全世界的人看到、知道我的想法就好。

我做事情一向有我的計畫,非常討厭任何「突發狀況」。
用英文寫就是surprise。

我不懂,到底有多少人瞭解surprise這個字實際的意思絕對不是「驚喜」,而是一種讓人措手不及的狀況。

措手不及,真的是好事嗎?
用大腦想一想吧?

----

昨天,我弟打MSN給我,說家裡要寄東西給我,但我昨晚連不上MSN,所以根本沒收到,今天一上線看到這個訊息,我馬上就敲了訊息回去:
「別寄過來,我下週就回去了,我這週也很忙,我沒有時間收包裹,真的寄來了,我會原封不動退回去。」

結果,剛剛接到電話,東西還是寄出來了。

TMD!!!!!!!!!!

到底是怎樣啊??????????

這根本不是好意,這根本是一種炸彈啊!!!!!

一種根本讓人無從逃避的炸彈!

事先打個電話問我到底需不需要,很困難嗎?

我難道沒有拒絕的權利嗎?

王八蛋!!!!!!!!!!!!!!!!

我這邊的冬衣多到一個星期不洗衣服也不會不夠,我這邊一點也不冷,我下週就回去了!
這些我都講過了,又何必要寄過來???????????

我還得要守在家裡等那箱東西天殺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到,萬一它到了,而我在上課,我又不能叫貨運丟在樓下,我也不可能突然跑回來收。

就算剛好中了大樂透,我正好在家那又怎樣?
我這邊房間根本放不下這麼多衣服。
我才一個身體,我整個房間裡有三十件上衣、七八件褲子有什麼意義?

難道,說要寄東西之前,沒有任何一個人用「大腦」思考一下該不該跟我商量嗎?

救命啊!!!!!!!!!!!!!!!!!!!!!!

是怎樣?
是外星人入侵地球,眾人的智商都倒退到山頂洞人時代了嗎???????


----

之前,我也為了這件事,跟我媽吵過非常多次架。

她動不動在外面看到特價就想幫我買衣服,一回家就叫我試穿。

一開始我都還會乖乖去試穿。

但到最後,我怒了。
靠,我一個男生,一個身體而已,我有十五六件牛仔褲,四五十件上衣,作啥?
厚薄不一的外套,隨便一算,我起碼就五六件隨時可以抽著走。
我是天天去跳火圈,衣服會燒光是嗎?

好說歹說:「我衣服穿到三十歲都不會不夠,不要再買了。」
怎麼講都講不聽。

結果,我真的需要花錢的東西,我想要買正版軟體,一套兩三千塊的MS office買回來還被罵。

到底是怎樣?

衣服隨便一件就起碼三四百,但這個數量,已經多到我一天穿一件,輪一個月都不見得穿得到一次,這件衣服對我的經濟價值實在太低了。

但,軟體對我來說反而才是天天用。

衣服有使用年限、會折舊。
軟體對我來說不會折舊。

到底有沒有人用大腦去思考這個問題啊???????????????????

這種沒事先跟對方詢問,就擅作主張的,不叫做「好意」,那叫做「混帳王八蛋」!

----

今天,我談戀愛時,確實一點也不浪漫。

過什麼年節,要買東西送對方,我也絕對不玩驚喜這套,一定事先去問清楚對方最近想要什麼、缺什麼,絕對不會擅自主張要買什麼送人。

既然是好意,那就應該選彼此都能認同的方式,不能強押對方要接受啊!!!


把炸彈送到人家面前,還要強迫對方吃下去,在肚子裡爆炸,炸死了還不准有怨言?
這是哪一國的邏輯啊?


溝通?溝通?
講得很好聽,什麼事都可以溝通。

TMD,當我真的需要溝通時,誰理過我啊?



也許,我性格真的很怪,我凡事都喜歡先講好,醜話先講,萬一有可能翻臉的事情,我也會在翻臉之前就把規則講清楚。

或許,不是每個人都像我這樣做人做事。

但,若這件事會直接影響到我,而且希望我感激的話,還請先跟我溝通!!!!!!!!

事先講,我都願意好好商量。
先斬後奏,就別怪我生氣!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