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1月 12, 2007

挨罵(其二)

[達克日記] 2007/11/12--挨罵(其二)


昨天晚上,去旁聽某堂課時,老師需要用NB把投影片投影出來,因為那堂課只有我一個男生,我便好心去幫忙。

但,所上所有的電腦都中了某隻USB病毒KAVO(詳見[達克日記] 2007/09/07--USB碟病毒(其一)),當我把老師的USB隨身碟插進NB時,我就注意到它中毒了,我旋即立刻用改寫登入檔的方式把該病毒拔掉,然後補了一句:「老師,你的隨身碟中毒了,我幫你掃掉喔。」

只是,萬萬沒想到,老師竟然丟了一句:「是你讓它中毒的,你當然要掃掉。」

當下我就非常非常不痛快了。

首先,我本來就只是來旁聽,縱使我正式選課,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幫忙接投影機。
第二,這隻毒並非我帶原,而且NB也是所上的,隨身碟是老師的,沒有任何一樣是我的,中了毒關我何事?
第三,我大可當作完全不知道有中毒,直接讓老師的隨身碟繼續中毒下去,但,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我不曉得老師是否有惡意,或者隨口說這句話出來的,可,我對這種好心被雷親的狀況非常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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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案例還有非常多件。

例如前一陣子,某研究室的老師突然跑來跟我說:「有人說你動過研究室的電腦。」

我聽到當下就不太舒服了,我每天扛NB上下學,我甚至還帶繪圖版在作筆記的,我沒事幹嘛去動別人研究室的電腦?

更遑論,我最後一次去用研究室的電腦,還是老師跟我說他的電腦沒有防毒軟體,要我幫忙裝一下,我裝上AVG時,意外地發現他的電腦中了KAVO與一堆毒,一次性全部好心掃掉。

結果明明是被請求來幫忙的,又變成我是壞人?

這個社會究竟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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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再往前一點,因為搬校區,我所屬的研究室被拆成在兩個校區各有一間,我坐鎮新校區的研究室。

有一天週一,我進去新校區研究室時,赫然發現研究室電腦打不開。
這台電腦我週五離開時還好好的,我還拿它玩了一圈新接龍。

基於之前已經被嫌過了,我這次就啥事都不作,直接去找電算中心來幫忙解決,結果弄了一個多小時,才發現可能是硬碟有問題,我馬上跟電算中心的人員說:「千萬別FORMAT掉重灌!裡面可能有老師很重要的資料!我先找學長確定要備份哪些東西再說。」

我立刻從所辦助理學姊那邊知道了,學長已經知道這台電腦掛了,要備份東西。

我還特地請電算中心的人把這台電腦的硬碟拔起來,火速趕回舊校區,將硬碟拿給學長,跟學長講要備份的事。
學長說他沒有IDE的外接盒,我還特地好心回家拿了我的來盡快幫忙備份資料。

結果,過幾天,整件事情竟然被老師認為說:電腦是我弄壞的。
是怎樣?

結果從頭到尾,我的營救行為都被視為是我作賊心虛?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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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也會有這種很混蛋的反應,講這種很王八蛋的話。

有一次,一種新的病毒出來了,我們全家的電腦幾乎都中了,只剩下我的NB倖免於難。
結果我爸竟然還跑來罵我說:「為什麼會中毒?我只有上網收信而已啊,是不是你裝了什麼?」

這種讓人火冒三丈的話一讓我聽到,我當場甩鍵盤走人。

關我鳥事?

新的病毒被寫出來了,我能阻止嗎?
新的生物病毒、新種絕症,醫生能在它還沒出來時就發明疫苗嗎?不可能啊!
醫生若能在這些病害死第一批病人之前,就完全防護住這種病,那他已經不只是醫生了,他根本是先知!他根本是神!

這個時代的網路世界,就是一個惡意肆虐的地方,再強、再新的防護都是因為一個新的攻擊方式出來後才能做事後防範的,這種攻擊方式新出來時,總會有第一批受害者,這次你的電腦不幸成為第一批受害者,怪我?

再者,為何其他電腦全都中了,就是我的NB沒事?
結果掃毒結果出來時,中毒的來源檔案都是某個我弟去網路上抓破解的遊戲執行檔?這些執行檔我爸電腦使用率超高。

TMD!這不擺明就是愛盜版別人軟體活該受罪?
為何犯法盜版的人有資格罵我這個完全用正版,而且沒中毒的人?

這個社會是怎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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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國小時,就很討厭台灣自然科學實驗室的一些莫名其妙慣例。

最令人討厭的就是:「弄壞儀器者全額(或半額)賠償。」

去他媽鳥蛋!
這到底是那個腦殘、而且沒真的用心做過實驗的人訂出來的智障規矩?

長期一直反覆用同一套儀器作實驗的人都知道:「儀器是有合理使用壽命的。」
再加上台灣破爛的實驗儀器過度爛操,一支水銀溫度計等到輪到我手上時,可能早就已經被用爛了,我就剛好倒楣是最後一個把它從熱水裡拔出來的人,所以它爆了就算我的帳?
那之前爛操這些儀器的人,每個就都能逍遙法外,最後就我倒楣賠錢?

我爸也有這種破爛觀念!
一個放了二十幾年的椅子,我坐上去時,椅子下面的木頭終於斷了,結果就說是我坐爛的…

TMD的!
這椅子就算是鑽石作的,它也總有一天會壞啊!

你自己學會計的,你會不知道除了土地之外,每項資產都有折舊跟使用年限嗎?
這張椅子就算是幾千萬新台幣買的,它的使用年限也不可能高達二十幾年還沒到期啊!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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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我寫[達克寓言]時,都很訝異,尤其是〈好心人〉系列,太多人來問我:「Dark,這麼黑的東西不像是你寫作的風格。」

我想問的是,為何不能是我的風格?

若,你自己親身經歷我上面說的那麼多事情,甚至是更糟好幾倍的狀況時,你的想法難道不會有所改變嗎?

我現在做人做事都很乾脆。
如果,這件事是我要求的,得利的人是我,那我被罵,我就當作是我應當付出的代價,摸摸鼻子就算了。
若,這件事根本與我無關,我是好心幫忙,還要被人這樣欺侮,我現場甩袖便去,一秒都不多待,在家裡也一樣。

我不會去怪其他人接不接受我的好意,每個人都有選擇要不要接受的權利。
但,那我也有選擇我要不要付出的權利。

我不求別人都接受我的好意,如果我的好意反而給對方帶來困擾,只要對方跟我稍加表示,我就會道歉退開。
可,向我要求幫忙,最後卻還要怨恨我,那大可不必,我寧可一開場就翻臉,這樣還省得我幫忙流汗的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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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這也算是一篇補寫的日記,很多事情其實並非現在才發生,我只是一次性地寫進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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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7/09/08--USB碟病毒(其二)
[達克日記] 2007/10/08--挨罵(其一)
[達克日記] 2007/10/16--資料的備份(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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